2015年12月14日 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为了保证修购专项及国家重点实验室设备类项目的顺利验收及执行,9月11日,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修购及大型装备专项工作组组织财务处、科技综合处、高技术处、国家重点实验室、监察审计室及各设备项目负责人召开了设备类项目201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由资产管理处副处长韩金铎主持。
上海硅酸盐所副所长、工作组组长杨建华代表工作组向大家介绍了装备建设的总体情况。工作组成员陆云凯介绍了2014年度修购专项验收准备情况及2015年度修购专项执行情况,周力韦介绍了大型仪器设备招标文件的写法及注意事项。上海硅酸盐所法律顾问李宏根律师结合案例分析特别介绍了招标相关法律法规。监察审计室副主任王根水要求相关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注意采购过程的风险防控。财务处副处长蒋晓婷介绍了上海硅酸盐所2015年度设备类项目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并对尚未执行完的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项目提出要求。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张国军、科技综合处副处长刘军和高技术处刘睿恒分别对重点实验室设备项目和多小平台项目执行进度及要求进行了介绍。
杨建华作总结发言,强调装备项目一要重视进度执行,尽早启动,确保中间环节合规合法;二要重视验收,严格把关,确保验收资料完整,规范建档,为上海硅酸盐所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支持。